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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儘召作業流程(已服役者,不含替代役、國民兵)

 

申辦對象

學生應辦

學校辦理

緩徵期限

備註

儘召申請

具後備軍人身份之學生

於報到日或於開學後1週內繳交「兵役調查表」(需黏貼身分證及退伍令正反面影印本)

每學期開學日起2個月內

核准至法定修業年限6月30日止

於申請儘召期間接獲召集令者持證明書(向生輔組申請)至戶籍所在地後備指揮部辦理

延長修業

前已辦理儘召核准在案之延畢同學

一般免繳,如戶籍有異動者需重填「兵役調查表

每年10月20日前

核准至隔年6月30日止

於申請延修期間接獲召集令者持證明書(向生輔組申請)至戶籍所在地後備指揮部辦理

儘召消滅

前已辦理儘召核准在案之休、退、畢等離校同學

以註冊組登錄離校日起1個月內函報相關後備指揮部

以註冊組登錄離校日起1個月內函報相關後備指揮部

 

休學生若復學須重新辦理儘召申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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