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儘召作業流程(已服役者,不含替代役、國民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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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對象 |
學生應辦 |
學校辦理 |
緩徵期限 |
備註 |
儘召申請 |
具後備軍人身份之學生 |
於報到日或於開學後1週內繳交「兵役調查表」(需黏貼身分證及退伍令正反面影印本) |
每學期開學日起2個月內 |
核准至法定修業年限6月30日止 |
於申請儘召期間接獲召集令者持證明書(向生輔組申請)至戶籍所在地後備指揮部辦理 |
延長修業 |
前已辦理儘召核准在案之延畢同學 |
一般免繳,如戶籍有異動者需重填「兵役調查表」 |
每年10月20日前 |
核准至隔年6月30日止 |
於申請延修期間接獲召集令者持證明書(向生輔組申請)至戶籍所在地後備指揮部辦理 |
儘召消滅 |
前已辦理儘召核准在案之休、退、畢等離校同學 |
以註冊組登錄離校日起1個月內函報相關後備指揮部 |
以註冊組登錄離校日起1個月內函報相關後備指揮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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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學生若復學須重新辦理儘召申請 |